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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审计局2017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亮点突出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滁州市天长市审计局作者:张小平点击:537

2017年,天长市审计局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转变思路、创新机制,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和制约监督,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不断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转型升级,连续两年被滁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根据天长市委组织部、天长市审计局联合印发的新一轮《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天长市审计局对2013年至2017年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收尾,追加部分任中审计和离任交接计划,圆满完成了2017年底之前对本轮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覆盖的要求。全年共完成对44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其中:任中审计10个,离任审计21个,离任交接13个。共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3.10亿元,违规金额174.6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195条。

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该局在2016年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2017年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9个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天长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告知办法(试行)》,联合转发了《安徽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还建立了《审计整改问题台账》清单销号制度,对《天长市党政主要领导年度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预评估暂行办法》提出了修订意见。相关文件的出台,为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在项目安排上以经济责任审计为统领,实行与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三结合”。将滁州市局授权的杨村镇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项目与该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同步开展,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二是在审计对象上向上下延伸。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履职服务,连续两年对书记、市长年度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预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2017年度实施的6个镇的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分别延伸不少于五分之一的行政村(居),共对15个重点村(居)进行了审计调查;三是在审计内容进一步突出重点。审计除重点关注财政存量和增量资金、政府性债务、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民生改善、土地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机构编制管理等内容外,结合天长市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还将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纳入镇(街)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进一步统筹审计资源整合。一是对滁州市授权项目实行市县两局联合作战的上下联动审计模式。2015年至2017年,根据市局授权,三年分别完成了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以县局实施为主,滁州市局对审前调查、开展方式、实施程序、审计重点、发现问题、反馈意见等方面进行全过程指导和跟踪检查,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审计效率和独立性;二是于2017年6月召开了内审工作推进会,建立和完善内审和专业技术人才库,在杨村镇审计中聘请水利、国土等专业人才协助审计;三是充分发挥巡审结合监督作用,今年共派出7人次分别参与省、市、县巡视、巡察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

有效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一是发挥“审帮促”作用。2017年审计期间督促收回、追回各类资金499.19万元;二是加大处理处罚。全年共发出《审计移送处理书》25份,其中镇纪委和主管部门3份,共给予4名工作人员行政和警告处分;税务部门22份,涉及应纳税金额7687.36万元,至年底已入库税款60.03万元;下达《审计决定》6份,应上缴财政资金32.67万元,至年底已上缴财政资金17.68万元; 三是加强成果开发。以审计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提升能力水平,注重对同一系统、行业或同类别的审计项目进行提炼汇总,积极报送审计信息和案例。2017年,上报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信息被央广网采用1篇,省审计厅《审计简报》采用3篇,《滁州日报》采用3篇。报送的案例有2篇被省厅评为优秀审计项目案例,4篇入选《滁州市2017年度数据审计分析案例集》;四是强化整改。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首次纳入对市直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并对部分重点单位与市纪委(监察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进行审计整改情况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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