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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海宁两地审计机关推动总审计师制度落实 护航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14来源: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作者:张玲玲 金敏丽点击:162

浙江省舟山市审计局多举措推进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落地生根。截至目前,已推动5个国有企业总审计师选任到位,并将深化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改革纳入《中共舟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聚焦党建统领,以“高站位”抓顶层设计。2023年9月,中共舟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舟山市重点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推动市级层面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市域范围设立总审计师岗位。2024年7月,方案选定的5家试点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全部配齐并到岗履职。其中,来自市审计局正科级干部提任1人。

聚焦治防兼备,以“实举措”抓全链管理。在部门预算、年度重点经责审计项目等各类项目中重点关注内审工作责任落实、独立性和覆盖面、整改和成果运用等问题,向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发送审计整改告知书8份,推动问题整改22个,出台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划4项。

聚焦数智管理,以“长眼光”抓监督服务。开发建设“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智能管理系统”,将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全量纳入,通过系统重塑内部审计项目流程,推动内部审计规范化、标准化,点对点向企业推送法规政策11项、实务指南30项、5大领域共性问题清单、典型案例7篇,工作落后函2份、内审人员征集令14份。(张玲玲)

浙江省海宁市审计局坚持高规格、高标准、高效率探索县域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落地。6家市属国企省内率先实现总审计师全覆盖,并制定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履职评估制度。2022年以来,6家市属国企共实施内审项目1008个,涉及问题金额4520.57万元,促进完善制度397项,报告获各级领导批示21篇次。

一是高规格制定总审计师履职规范。市级层面出台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工作规定等制度,为总审计师制度落地提供制度保障;组织、审计、财政等主管部门联合出台《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履职评估办法》,明确常务副市长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履职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纳入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年度综合考核体系。

二是高标准推进内审监督质量管控。制定内部审计全流程操作指南,设计审计文书参考模板21项,明确4类人员职责要求,编制涵盖56项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易错点操作手册,由总审计师落实全流程内部审计质量管理,促进项目提质增效。2022年以来共获优秀内审项目省级4个;撰写调研课题16个,撰写论文(案例)39篇,在省内审协会获奖6篇。

三是高效率打造整改联动监督格局。市审计局联合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海宁市国有企业审计与行业监管协同机制的通知》,明确内部审计提升协作,对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履职情况联合监督。针对国家审计发现3个问题,市审计局协助指导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内部核查,追责问责6人。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参与排查年度审计共性问题,指导6家国有企业自查自纠问题52个,制定整改举措29项。(金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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