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邳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09来源: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作者:魏海峰点击:477近日,江苏省邳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与保障作用。
《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重要途径,对推进全市各部门(单位)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内部审计是促进部门(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运行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部门(单位)监督控制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切实增强内部审计能力。
《意见》明确,全市管理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数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建立健全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在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应当向本部门(单位)党组织报告,接受市审计局业务指导。
《意见》要求,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及所属单位的整改推动工作;被审计单位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市审计局依法指导和监督本市内部审计工作,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本市单位内部审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监督力量要与内部审计机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将内部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单位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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