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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象山:没收的违禁渔获物有了新办法

发布时间:2020-08-05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肖海波点击:499

今年伏休期间,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没收的违禁渔获物由3家定点服务企业随时接收、统一处置,不仅保证了禁渔期间罚没渔获物不流入市场,还降低了储藏成本,提高了罚没渔获物的变现价值。这一切都得益于象山县审计局去年开展的一项经济责任审计。

2019年底,象山县审计局在对原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县对查获的渔获物均由执法人员现场清点,收取折价款,或暂存冷冻库至9月开渔后统一公开拍卖。由于冷冻储藏费用过高,渔获物容易贬值,加上海上执法案件涉及人员少,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对此,审计建议加强伏休期间查获的渔获物处置工作,规范渔获物管理。

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时研究出台《没收渔获物处置办法》,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3家具备冷冻、水产食品加工、鱼粉鱼糜加工的水产加工企业,作为罚没渔获物定点代冻及处置服务单位。

《办法》规定,执法过程中没收的活体、单次罚没在50公斤以下、国家二级以上保护级别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及已腐烂变质的渔获物,均可按照非变价方式进行处置。单次罚没渔获物在1000公斤以上,由县水产城专业价格评估人员确定底价,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由服务单位快速处置。

据了解,该县水利和渔业局已与3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水产加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准备随时接收今年没收的600余公斤违禁渔获物,确保罚没渔获物规范、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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