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审计局出台《审计业务人力资源统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18来源:江苏省无锡市审计局作者:方欢点击:589江苏省无锡市审计局为深化审计“两统筹”,以科学统筹、统一安排、提升效能为原则,以促进合理科学安排审计项目主审、协审,避免人力资源闲置为目标,4月26日制定出台了《审计业务人力资源统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审计业务人力资源统筹管理的四种类型。关于审计机关内部人员调配,对需要整合人力资源实施大兵团作战、专业审计人员支持开展的大型审计项目,由全局统一安排,承担项目的处室牵头,抽调其他处室人员参加。关于社会审计人员聘请,依法依规从社会中介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聘请人员参与政府审计,以解决审计力量不足、相关专业知识不能满足审计工作需要的问题。关于内部审计人员抽调,通过“以审代训”方式,抽调内部审计人员参与政府审计工作。关于人员组织外派,选派人员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配合巡察办等部门的工作。
《办法》规范了工作时间界定及人员调配流程。主审工作时间界定标准为审计项目进点前一周至审计现场结束后两周,协审人员工作时间界定标准为审计现场实施时间。4类人员统筹由处室填写《申请表》,根据人力资源工作状态,报请局领导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其中抽调内部审计人员,须发函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方可实施。
《办法》强调,抽调的内部审计人员和聘请的社会审计人员应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签署保密承诺书,并在项目结束后出具《工作鉴定》作为评优参考依据。外派人员工作表现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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