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江市松阳:出台控制财政支出“十条”意见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点击:461日前,浙江省丽江市松阳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安排的若干实施意见》,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最近,松阳县审计局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该县部分单位预算管理不严,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财政资金存在损失浪费等现象。审计建议进一步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松阳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提出了财政资金支出安排“十条”意见: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办公场所修缮支出;从严控制办公设备购置;从严控制信息化项目;从严控制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建设;从严控制延伸到村的职能场所建设;从严控制村级人员支出;从严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超合同、超概算;统筹安排各类建设项目资金;单位应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其他支出。
《意见》要求各部门单位除“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打赢“三大攻坚战”、区域协调发展、标准民生支出等刚性和重点支出以外,应从严压减一般性支出10%以上,特别是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须的项目支出。
《意见》要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十条”意见,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情况将纳入部门单位年度财政综合管理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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