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审计局实行四项制度 强化审计质量控制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马鞍山市审计局作者:朱荣海 点击:446为全面推进审计工作“全面规范年”活动,马鞍山市审计局实行四项制度,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一是实行内部审计专家库制度。出台《马鞍山市审计局内部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审计机关中推选20名具有高级职称或专业特长的业务专家组成审计专家库,参与研究、复核重要项目的审计方案和审计报告、重要审计项目和重大疑难问题的审理及审议,以及审计执法和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评比等业务活动。二是实行实施方案审定会研究制度。出台《重要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审定会审定规则》,明确重要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审定会由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并首次要求:如在审计实施方案中发现3个或3个以上审计疑点,所草拟的审计实施方案要接受与会专家的质询。三是实行审计项目前置性审理制度。将审计报告审理关口前移到征求意见环节,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审计组成员对审计报告的讨论环节,了解问题定性的意见及建议,以便及时发现质量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保障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质量。四是实行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制度。印发《关于开展全市2017年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从全市审计机关报送的20个参评审计项目中,按照促进增收节支、揭露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揭示风险隐患维护经济安全、推动完善制度等审计成果指标及规范化要求,评选出4个优秀项目、4个表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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