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审计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肥东县审计局作者:王文洲点击:750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及时完成2016年政府投资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工作,确保“两节”期间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肥东县审计局根据《肥东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对项目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如下:
一、政府投资的各建设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整理好各种资料,及时报送县审计局,以便尽快安排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计。政府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务必于2016年11月10日前报送县审计局;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项目, 务必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送县审计局;200万元以下及零星工程项目,务必于2016年12月5日前报送县审计局。审计部门需加班加点,认真做好审计工作。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项目,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报送审计资料时,需填写承诺书,审计局将在春节后安排审计。
三、对逾期报送的项目或因种种原因,春节前审计不能结束的项目,各建设单位务必要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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