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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审计局明确四项机制 推进国企监管贯通协同

发布时间:2025-05-08来源: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作者:朱俊杰点击:30

为深入推进审计监督与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贯通协同,近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联合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发布《贯通协同工作事项清单》,有效破解贯通协同实施难题。

一是明确“421工作机制”。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作为召集人,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对接会,深入交流国企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建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沟通例会,交流审计监督和出资人监管工作情况,研究梳理重点工作,协商解决协同配合中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每年末召开一次碰头会,互通企业审计领域最新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及国企改革、出资人监管等方面的政策制度。截至目前,已召开第一次工作对接会,明确会商协同工作事项、具体措施、组织单位、牵头科室、联络人等具体内容,各方依据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二是明确意见征求与内审培训机制。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阶段,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就区属国企审计计划安排和审计重点征求财政、国资部门意见。项目完成后同步将审计报告抄送两部门;每年中旬,对国有企业内审机构开展业务培训,并对内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明确信息共享与成果运用机制。共享年度区属国企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和审计重点,共享国企报表、专项检查报告、核查报告、内审计划、企业审计报告、考核结果等数据信息,共同派员参加审计进点会及审计结果反馈会,对移送问题线索及时处理并共享处理结果,共同提出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同时,各方在职责范围内有效运用各类结果、成果,作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董事会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有力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四是明确重大政策问题研判机制。各方不定期共享上级部门对国企的重大政策要求,对审计过程和审计整改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共同跟踪审计整改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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